2026年6月1日下午3点,由本所杨在明律师、吴雨晴律师在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9法庭开庭

作者:https://www.bjzaiming.com/ 发布日期:2026-05-28浏览量:2

开庭时间:2026年6月1日 下午3点

开庭地点: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9法庭

开庭律师:杨在明、吴雨晴

案          由:征收或者征用房屋

被          告: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

基本案情   :因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文顶片区有机更新项目(首开区)建设需要,原告所有的位于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三十六崎巷16号(中)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两原告的母亲陈淑珍系被征收人。2025年4月原告在住处附近居民墙上看到被告作出的(厦思政征(2025)47号)《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文顶片区有机更新项目(首开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以下称征收决定)。 陈淑珍认为,被告作出的《征收决定》实体和程序均违法,应当予以撤销,故提起诉讼。后原告陈淑珍去世,两原告申请参加诉讼,法院予以准许。

旁听坐席:约20个席位

预约电话:010-85758801 / 010-85758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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