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网站!
咨询热线
400-092-1099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微信扫一扫
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外首东国际大厦A座9层
<!-- -->
【本网讯】由本所刘博韬律师、宋晓峰律师、张琨律师代理的邯郸李先生等13户诉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魏县人民法院作出(2018)晋0434行初4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原告申请查处违法占地的请求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
上一篇
本所刘博韬律师、马丽芬律师、闫会东律师代理的陈某诉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房屋行政征收一案胜诉
下一篇
本所聂荣律师、陈丽芳律师代理的浙江金华倪女士复议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办事处行政行为违法一案胜诉
针对企业征收项目、征收程序进行合法性调查,避免因法律知识的缺失造成企业资产受损失。
帮助企业客户熟悉掌握评估方法和补偿政策,针对企业资产进行整体价值评估。
就补偿问题协同企业进行高效谈判,有效对抗、破解行政压力,帮助企业争取利益最大化。
根据多年行政维权经验,代为提起控告、查处或相关诉讼,帮助企业获取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