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网站!
咨询热线
400-092-1099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微信扫一扫
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外首东国际大厦A座9层
【本网讯】由本所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陶某某等11人诉河南省确山县环境保护局未履行法定职责一案,经由确山县人民政府作出确政复决字[ 2019 ] 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确山县环境保护局在15个工作日内履行相关法定职责,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保障。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在本网站中查询或找专业律师咨询。
上一篇
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秦皇岛市高先生等人诉秦皇岛市国土资源局履行法定职责一案胜诉
下一篇
本所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郑某某二人复议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未履行法定职责一案胜诉。
针对企业征收项目、征收程序进行合法性调查,避免因法律知识的缺失造成企业资产受损失。
帮助企业客户熟悉掌握评估方法和补偿政策,针对企业资产进行整体价值评估。
就补偿问题协同企业进行高效谈判,有效对抗、破解行政压力,帮助企业争取利益最大化。
根据多年行政维权经验,代为提起控告、查处或相关诉讼,帮助企业获取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