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纠纷调解程序怎么进行

作者:https://www.bjzaiming.com/ 发布日期:2022-11-07浏览量:160
律师解答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纠纷一般不能调解,应由政府处理,流程如下:

1、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当事人到场;

2、告知纠纷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3、询问当事人,并按照法定程序调查事实;

4、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处理决定。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至第三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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