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土201596号批文批准的征地方案,现将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本次征收土地的范围: 二联村7组、上海富怡针织漂染有限公司、上海沪博日用化学品有限公司(村队组)征收农用地3167.9平方米、建设用地3230.1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合计征地面积6398平方米。
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1
3)》(沪府发201361号)执行,标准为徐泾镇农用地64.65元平方米,非农用地64.65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