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念平律师、席炎飞律师代理的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房屋征收中心的履行征收补偿安置职责一案胜诉
由本所杨念平律师、席炎飞律师代理的刘先生与诉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房屋征收中心的履行征收补偿安置职责一案,经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2)豫 16 行终 42 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2021)豫 1602 行初 174 号 《行政判决书》;撤销被上诉人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房屋征收中心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针对刘先生提出的补偿申请作出的周示范征补 [2021]3 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责令被上诉人周口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房屋征收中心在接到本判决 30日内对上诉人刘先生征收补偿安置申请重新作出处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