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3〕第1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7月0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65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练塘镇东泖路西侧A9-12(2)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练塘镇 东至东泖路,南至A9-11(3)地块,西至A9-12(1)地块,北至泖甸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练塘镇东泖村15042.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031.10平方米、建设用地157.40平方米、未利用地1853.5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5042.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031.10平方米、建设用地157.40平方米、未利用地1853.5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练塘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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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3〕第8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5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41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练塘工业园区东泖路东侧09-01地块(原A7-1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练塘镇东至娄西江,南至09-02地块,西至东泖路,北至南王浜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练塘镇东泖村10814.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768.6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5.8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0814.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768.6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5.8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练塘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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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3〕第6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4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317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练塘工业园区08-01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练塘镇东至练塘药业,南至南王浜,西至练东路,北至泖南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练塘镇东泖村24766.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2753.7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012.9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4766.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2753.7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012.9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练塘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