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永盛村征地拆迁公告

作者:https://www.bjzaiming.com/ 发布日期:2023-09-02浏览量:599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3〕第1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11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116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幼托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泥城镇 东至H06-01地块,南至H06-01地块,西至莺歌路,北至群峰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泥城镇永盛村八组3307.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116.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90.30平方米。

2、浦东新区泥城镇永盛村二组3877.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606.3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71.2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184.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723.1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61.5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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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3〕第9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11月0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1083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小学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泥城镇 东至妙香路西侧绿化带,南至云端路,西至莺歌路东侧绿化带,北至五岭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泥城镇永盛村八组3007.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82.60平方米、建设用地481.60平方米、未利用地1543.70平方米。

2、浦东新区泥城镇永盛村一组25456.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123.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332.4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8464.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5106.50平方米、建设用地481.60平方米、未利用地2876.1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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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3〕第8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7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71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绿地,水域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泥城镇 南至两港大道以南约45米,北至长空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泥城镇永盛村八组100.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70平方米、建设用地60.80平方米、未利用地23.5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00.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70平方米、建设用地60.80平方米、未利用地23.5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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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3〕第8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7月0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65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绿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泥城镇,位于临港重装备产业区H21-05、H24-02地块,临港产业区公共租赁房五期项目北侧及长租公寓南侧条状公共绿地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泥城镇永盛村十六组989.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17.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71.30平方米。

2、浦东新区泥城镇永盛村十四组8547.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414.20平方米、建设用地741.10平方米、未利用地392.00平方米。

3、浦东新区泥城镇永盛村十五组3125.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944.6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80.4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2661.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276.60平方米、建设用地741.10平方米、未利用地643.7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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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3〕第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4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34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公共绿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泥城镇 东至咏梅路、H35-02 地块,南至秋山路、H35-02 地块,西至玉宇路,北至正茂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泥城镇永盛村二十组3007.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95.00平方米、建设用地3.50平方米、未利用地509.20平方米。

2、浦东新区泥城镇永盛村十三组16449.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884.10平方米、建设用地19.70平方米、未利用地545.2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9456.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8379.10平方米、建设用地23.20平方米、未利用地1054.4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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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3〕第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3月0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177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泥城镇 东至棉铃路,南至秋山路,西至白絮路,北至正茂路南侧绿化带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泥城镇永盛村八组20721.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9813.7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907.60平方米。

2、浦东新区泥城镇永盛村二十二组8476.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081.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94.40平方米。

3、浦东新区泥城镇永盛村二十组2789.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789.5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浦东新区泥城镇永盛村十九组18556.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8109.3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47.3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50543.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8794.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749.3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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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3〕第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3月0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18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类住宅组团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泥城镇 东至小泐港西侧绿化带,南至群峰路,西至H15-02、H15-03地块,北至云端路南侧绿化带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泥城镇永盛村二十组17497.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588.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908.80平方米。

2、浦东新区泥城镇永盛村十七组7693.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395.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297.5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5191.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2984.7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206.3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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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3〕第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2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12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初级中学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泥城镇 东至棉铃路,南至群峰路,西至白絮路,北至云端路南侧绿化带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泥城镇永盛村十八组1565.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65.1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浦东新区泥城镇永盛村十九组1237.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20.5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17.00平方米。

3、浦东新区泥城镇永盛村十七组1377.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69.7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07.5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179.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755.3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24.5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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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3〕第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1月1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4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商业服务业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泥城镇 东至H12-02地块,南至云端路,西至棉铃路,北至五岭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泥城镇永盛村十七组1957.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951.1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6.3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957.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951.1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6.30平方米。

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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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3〕第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1月1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3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类住宅组团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泥城镇 东至妙香路西侧绿化带,南至群峰路,西至莺歌路,北至云端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泥城镇永盛村八组23361.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3073.3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88.30平方米

2、浦东新区泥城镇永盛村二组5494.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874.6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619.7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8855.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7947.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908.0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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