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3〕第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1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66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河流水面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北蔡镇。东至大寨河,南至西立新河,西至深水港段,北至深水港段。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北蔡镇联勤村冯桥组7763.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711.6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1.80平方米。
2、浦东新区北蔡镇联勤村李家组982.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76.80平方米、建设用地5.6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浦东新区北蔡镇御桥村姚家组2829.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588.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40.5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1575.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277.30平方米、建设用地5.60平方米、未利用地292.3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征地事务机构、北蔡镇(乡)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