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批准占用农民土地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作者:https://www.bjzaiming.com/ 发布日期:2023-09-14浏览量:178

我国《刑法》中没有非法批准占用农民土地罪这个罪名,非法批准占用农民土地情节严重的会构成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此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二、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这里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是指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征用、占用土地的申请予以批准。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立法解释》规定的在各级政府中的主管人员,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部门的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本罪须出于徇私的动机。

构成此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构成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处罚是什么

构成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的行为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0.67公顷(10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顷(30亩)以上,或者其他上地3.33公顷(50亩)以上的;或者十个月内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累计达到上述标准的,就认定构成此罪,应当立案侦查。

《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非法批准占用农民土地罪构成要件是什么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能在遇到拆迁不公平时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本文内容还没有解决您遇到的问题,可以电话或者留言咨询专业的房屋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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