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贵泾村征地拆迁公告

作者:https://www.bjzaiming.com/ 发布日期:2023-09-24浏览量:348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金)征地告〔2023〕第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10月1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986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公路用地(兴航路(枫明路-南枫公路)新建工程)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金山区枫泾镇 东至农田,南至枫明路,西至公交枢纽站,北至南枫公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金山区枫泾镇贵泾村村集体经济组织2136.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136.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金山区枫泾镇贵泾村第二村民小组4610.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401.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08.60平方米。

3、金山区枫泾镇贵泾村第三村民小组821.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21.0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金山区枫泾镇贵泾村第一村民小组9087.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087.3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6655.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446.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08.6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上海市金山区征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人民政府(金山区枫泾镇动拆迁办公室)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金)征地告〔2023〕第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5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453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环境卫生设施用地(兴豪路污水泵站新建工程)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金山区枫泾镇 东至兴豪路,南至面杖港陆域控制线以南30米,西至兴豪路以西30米,北至面杖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金山区枫泾镇贵泾村第二十二村民小组900.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00.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900.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00.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上海市金山区征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人民政府(金山区枫泾镇动拆迁办公室)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热门推荐

合法性调查

针对企业征收项目、征收程序进行合法性调查,避免因法律知识的缺失造成企业资产受损失。

企业资产评估

帮助企业客户熟悉掌握评估方法和补偿政策,针对企业资产进行整体价值评估。

协同谈判

就补偿问题协同企业进行高效谈判,有效对抗、破解行政压力,帮助企业争取利益最大化。

法律救济

根据多年行政维权经验,代为提起控告、查处或相关诉讼,帮助企业获取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