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金)征地告〔2023〕第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7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68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廊下工业区CB-202210001号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廊下镇东至上海百联利安食品有限公司,南至山塘河,西至上海富徽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北至荣春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金山区廊下镇勇敢村第七村民小组16043.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043.3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上海市金山区征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事务中心、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人民政府(金山区廊下镇动迁办公室)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