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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李群杰、孔维松律师代理的白女士诉保定市莲池区南大园乡南金庄村村民委员会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一案,经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3)冀 06 行终 327 号《行政裁定书》,判决撤销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2023)冀 0602 行初 144 号行政裁定,并指令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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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冯振兴律师代理的金华市张先生诉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行政裁决一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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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王威律师代理的乳源瑶族自治县桂头镇小江村连塘边经济合作社与乳源瑶族自治县桂头镇人民政府行政命令一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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