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嘉)征地告〔2023〕第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9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88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上海市嘉定区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北虹桥地区83-02D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地块边界、南至地块边界、西至地块边界、北至鹤友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嘉定区江桥镇沙河村六组770.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770.2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嘉定区江桥镇沙河村四组187.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87.4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嘉定区江桥镇沙河村五组7819.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58.40平方米、建设用地6961.1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8777.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58.40平方米、建设用地7918.7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嘉定区规划土地管理事务中心、嘉定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江桥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