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逼签协议强拆房屋,法院:签了协议也要遵守法定程序

作者:https://www.bjzaiming.com/ 发布日期:2023-12-18浏览量: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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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街道办威逼利诱签协议,母女二人被迫无家可归

“政府怎么能这样欺负我们母女呀,先是逼着我们签安置补偿协议,一百多平米的房子只给十来万补偿,我们还没搬走呢,就把房子直接拆了,现在是法治社会,这样也太欺负人了吧!”

浙江省嘉兴市某街道办门前,陈氏母女正在哭诉着自己的遭遇。原来陈氏母女在嘉兴市某街道拥有一处房屋。母女二人在房屋内开了一间小店,做一些小生意以补贴家用,在二人的辛勤努力下,日子过得也是有滋有味。

直到2020年5月,街道办通知为了对本街道进行整治拆迁,要求区域内的各户居民全部搬离。陈氏母女在接到通知后一下子慌了神,离开居住了十几年的房子就意味着无家可归,以后的生计可怎么办。

街道办工作人员告诉陈氏母女,要是他们同意搬离,会给他们二人一套安置房。听见有安置房,陈氏母女悬着的心才放下,便同意了街道办的要求。谁都没有想到,几天后街道办却反悔了。陈氏母女拿到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时候,一度以为自己看花了眼,协议上的内容跟之前说的相差甚远。按照补偿安置协议,二人拿到的补偿款和损失赔偿,一共还不到十五万,而且街道办之前答应的安置房也不见踪影。

陈氏母女万分不解,找到街道办询问,并表示这份协议补偿标准极低,根本无法保障母女二人拆迁后的生活,也会使家庭生活陷入困顿之中,希望能按之前说好的给一套安置房。可是街道办却拒绝了,并且威胁二人,如果不签这个安置补偿协议,就什么都拿不到,另外,必须在2021年1月14日之前从房子里搬走。

如此蛮横无理的态度让母女二人大失所望,只能将协议签下,回到家的二人总觉得心神不宁。商议之后,母女二人决定先收拾东西去亲戚家暂避风头。现实总是残酷的,1月20日这天,二人的小店刚开门,街道办工作人员就带着一群不速之客来了。这群人二话不说强行将房屋内所有东西全部搬走,并将房屋夷为了平地,

眼见自家的房屋被强拆,陈氏母女嚎啕大哭。自己的家没了,家里的财产也没了,损失非常大。然而这些并没有将坚强的两人击倒,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陈氏母女来到了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二、街道办甩锅母女不遵协议,法院判决拆除程序违法

聂荣和郑森林两位律师接待了二人,在听完事情经过后,二位律师一致认为街道办滥用职权,违反了法律有关规定,严重侵害了陈氏母女的合法权益。于是建议二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强拆的行为违法。

在庭审中街道办依然毫不认错,辩称腾退房屋是因为双方已经于1月11日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根据《拆迁补偿协议》的约定,可以给予陈氏母女一次性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共计十四万余万。但前提是陈氏母女必须按照约定在1月14日前搬迁完毕,但二人并未按照协议约定,所以1月20日街道办才组织人手将房屋予以腾退并拆除。

聂荣和郑森林两位律师对街道办的辩驳之词提出了反对意见,虽然街道办表示已经和陈氏母女签订拆迁协议,并且协议约定二人应于2021年1月14日前搬迁完毕,但2021年1月20日街道办拆除房屋的时候,陈氏母女并没有将房屋腾空,并没有自愿交付街道办拆除。因此,街道办实施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先需要作出行政决定,如果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才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强制执行。本案街道办强制拆除房屋前,并没有作出行政决定,因此违反了法定程序。

法院审理后同样认为,街道办未经法定程序,径行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违法,遂判决街道办强拆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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