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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吴雨晴律师团队代理的李某某诉涿州市人民政府撤销《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一案,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4日作出(2023)冀 06 行初 391 号《行政判决书》,撤销被告涿州市人民政府于2022 年 7 月 19 日作出的《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并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处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初步维护,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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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王威律师代理的王某某等2人与阳西县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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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彭诚律师代理的张某某与被申请人北京市顺义区北石槽镇人民政府确认强制拆除房屋违法行政复议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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