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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焦晓兰、李银磊律师代理的福建南平政和县郑先生与政和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或者设施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政和县人民政府撤回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闽行终542号行政裁定书裁定准许。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初步得到保障,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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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陈晨、李鹏律师代理的魏某某等9人分别与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政府补偿安置纠纷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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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黄晓丽律师、李佳欣律师代理的艾某某诉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确认批复无效一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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