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过渡期间房租突然大涨,被拆迁人还能要求更多的拆迁补偿吗?

作者:https://www.bjzaiming.com/ 发布日期:2024-01-25浏览量:163

导读:法律规定,各地应当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此外,如果拆迁方构成违约的,可以追究违约责任。

案情介绍:

2016年开始,青岛地区一项新的重点的项目工程地标建筑正式开始开工建设。也是为了整治市容,整改城中村乱象,需要征收本市城中村地区的大部分房屋。

拆迁工作从2016年年中正式开始,涉及被征收房屋约80座,其余都是要依法拆除的违章建筑,并且经过核实认定的被拆迁人有400多人,涉及的拆迁范围高达30000余平方米,张先生家的房屋就在此次征收的范围之内。

城中村内的居民都感到非常高兴,期盼已久的拆迁可终于是等到了,所以拆迁工作也进展的非常顺利,仅仅不到三个月的时间涉及的所有被拆迁人均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

在这期间张先生也与征收方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约定了征收方在该地块修建好公寓后,按照拆一还一的方式回迁安置张先生一家6口人。过渡期限为两年,过渡期间每个月给予张先生一家1000元的过渡费用,由张先生一家自行解决住房问题,也就是需要自己来寻找住处,这段时间也就需要就近租房居住,并且协议当中还约定如果逾期公寓仍未建成,则继续按照过渡费的补偿标准给张先生一家支付过渡费用。

转眼间已经2019年了,可是安置公寓至今仍未完善入住,安置房以逾期一年有余。可是与此同时,由于近两年周边发展迅猛,也是因为张先生一家老小工作上学生活的需要,不能搬至较为偏远的地区,所以房租负担格外沉重,每个月1000元的安置过渡费用以难以解决张先生一家的租房费用。

同样的情况也不只发生在张先生一家,很多同地区的拆迁户也大都向征收方反映了这个问题,要求按目前市场价格适当增加租房补贴费用,减轻被拆迁人的租房负担。可是,征收方却以已签订安置补偿协议为由,一切都按照协议履行,如果被拆迁人有意见的话,可以去法院起诉试试。双方吵了大半天但就是不予增加。

其实依据本案来看,随着近年来我国沿海城市经济发展速度较快,不但房价增速较快,涉及到房屋租金、生活用品物价也都大幅度的上涨,无疑会导致广大居民的生活负担加重。

所以随着时代的进步,当征地拆迁的过程中涉及到过渡期间安置补偿的问题时,拆迁方应当人性化的考虑被拆迁人的处境,定制更人性化的安置补偿方案,地方政府也应当带头按年制定补偿安置标准。

其实针对这个问题,《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当中就早已作出了相关规定:

各地应当建立征地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

其实本案中,协议约定的安置房的交付期限为两年,拆迁方逾期仍未交房已经构成违约,被拆迁人可以进一步追究其违约责任。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大家已经对拆迁过渡期间房租突然大涨,被拆迁人还能要求更多的拆迁补偿吗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能在遇到拆迁不公平时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本文内容还没有解决您遇到的问题,可以电话或者留言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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