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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马丽芬、闫会东、白云杰律师代理的戴某某诉池州市贵池区唐田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已作出(2023)皖1702行初4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起两个月内针对原告的行政查处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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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张强律师代理的湖南省潘女士诉被告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撤销房屋征收决定一审一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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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陈丽芳律师团队代理的刘某春与方正县人民政府、方正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行政赔偿一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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