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网站!
咨询热线
400-092-1099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微信扫一扫
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外首东国际大厦A座9层
由本所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陈某某诉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撤销复议决定一案,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不服一审判决向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上诉,经二审法院审理作出(2024)陕71行终359号《行政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特此公告!
上一篇
由本所陈丽芳、王天子律师代理的励某诉慈溪市房屋征收所撤销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一案胜诉
下一篇
由本所殷浩、白云杰律师代理的肖某某与南昌市青云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强制拆除房屋行政复议一案胜诉
针对企业征收项目、征收程序进行合法性调查,避免因法律知识的缺失造成企业资产受损失。
帮助企业客户熟悉掌握评估方法和补偿政策,针对企业资产进行整体价值评估。
就补偿问题协同企业进行高效谈判,有效对抗、破解行政压力,帮助企业争取利益最大化。
根据多年行政维权经验,代为提起控告、查处或相关诉讼,帮助企业获取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