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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郑森林律师、张强律师代理的宁波市XX养猪场诉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一案,经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调解确认被告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人民政府支付原告赔偿款及案涉地块土地承包补偿款等款项。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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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陈丽芳律师、李银磊律师、王天子律师代理的王某某与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纠纷一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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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陈丽芳律师团队李银磊律师代理的驻马店市驿城区宋先生申请复议驿城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决定一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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