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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日14时50分,郑孝均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案,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滨湖第四法庭开庭,开庭律师:孙熙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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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日15时,本所马丽芬律师在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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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4日14时30分,本所殷浩律师在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老立案大厅第一审判庭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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