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2024年“公摊面积”取消了?没那么简单!

作者:https://www.bjzaiming.com/ 发布日期:2024-07-15浏览量:127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38项征求意见稿,其中,《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这是否意味着,“公摊面积”将面临取消?在拆迁中,产权置换后的安置房面积是否包含公摊面积?

说“面积”,真的是傻傻分不清楚。

想要解除上面的疑问,先来了解几个概念:“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这些各式各样的“面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犹如雾里看花。

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2、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3、套内使用面积=卧室、起居室、餐厅、厨房、卫生间、过厅、过道、贮藏室、壁柜等使用面积的总和。

所谓公摊面积是指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主要包括电梯、走廊、楼梯间、公用墙体、设备间等。

谈公摊,群众大呼伤不起。

公摊不知不觉已经成为房产商吸金的法宝,大作虚假文章,由于缺乏法律约束,公摊系数更是屡创新高。据报道甚至有的商品房公摊系数超过50%,买水果包装纸占了1/3。我们知道这属于欺诈,买100平的房子到手只有70平,房产商却说是正常,群众大呼伤不起呀!

公摊“猫腻”不仅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居住获得感,也导致了更多房屋买卖纠纷和服务收费争议。但时至今日,仍无法律法规对“公摊面积”做出明确规定。

住宅,是安身立命之所。公摊,却是伤民利器。

公摊伤民,专家称并非取消!此举意义何在?

公摊被诟病已久,但此次住建部提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并不意味着公摊将取消。公摊作为楼房整体的一部分,实际上最后也是为业主所使用,建造成本也是真实存在的,并非直接取消这么简单。

对于广大拿着拆迁款购置新房的拆迁户来说,这项举措更重要的意义在于:

1、让购房者明明白白购房,更易于做比较。

如同一地段的两个小区,如果都是按建筑面积计价,或者一个按建筑面积计价一个按使用面积计价,很难比较。但如果都是按照套内使用面积计价,比较起来就很直观。同时按套内使用面积进行计算更易于购房者自行测量,实现“所见即所得”。

2、制约部分打政策擦边球卖低得房率(套内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房子的房产商,倒逼房产商在自我设计规划、工程这些层面的提升。

如同样的过道,多少更合适、更经济,促使房产商更加注重做大套内面积,在一定程度上保护购房者的权益。

拆迁安置房是否包含公摊?

拆迁律师有话说:

目前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详细规定到公摊这个程度上,而众所周知,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主要包括产权置换、货币补偿以及二者相结合。选择产权置换时,按照最低“拆一还一”的原则给予安置房。

基于法律上关于保障居住条件的立法精神,“拆一还一”应当指的是套内使用面积。因为如果按照建筑面积“拆一还一”,安置房公摊面积增加,那么套内使用面积必然降低,被拆迁户的居住条件并没有得到保障。

在此,拆迁律师建议:如果已经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看有没有明确约定是否包含公摊,有约定按约定;没有约定一般对方会给包含公摊面积的安置房。如果还没有签订协议,建议大家在对安置房公摊约定清楚之后再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并且交房的时间、面积、地段等,都明确约定在协议里。如果协议没有约定清楚,容易产生矛盾。

除此之外,安置房的地段、面积、朝向、交房时间等也是重要的因素,大家在签字之前,要衡量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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