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关于“腾退”,我们需要知道这些:1、“帮腾”不存在,强拆法定程序必须走!2、先补后拆不可违!3、房子谁能拆,村委、居委不可擅自行动!
原告温先生在北京市西潞街道办事处某村购买一处房屋,拥有该房屋的合法产权。
2017年7月,温先生收到该村村委会(以下简称“村委会”)的帮腾通知,称为加快推进西潞街道三村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西潞街道办事处决定对温先生所在的村庄不愿意腾退的买房户房屋实施帮腾拆除,温先生住房在帮腾范围内。
此时,双方并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
同年8月3日,西潞街道办事处责成村委会委托拆除公司拆除了温先生居住的房屋。
温先生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其合法权益,给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经多方了解咨询,温先生特委托拆迁律师助其维权。在拆迁律师帮助下,温先生将西潞街道办事处告上法庭,请求确认其强制拆除自己房屋的行为违法。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西路街道办事处在温先生未取得补偿的情况下就拆除了原告的房屋,显然是违反了法定程序,故支持了温先生的诉讼请求,判决确认被告西潞街道办事处对原告温先生房屋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法律分析
近年来,“腾退”、“帮退”等拆迁新名词逐渐进入到大众的视野,北京地区以“腾退”方式进行拆迁的现象盛行,且通常会与“村民自治”、“协议拆迁”相结合。
到底存不存在“腾退”式拆迁?“腾式拆迁有没有法定程序?
今天拆迁律师将结合上述胜诉案例,为大家讲解关于“腾退”,我们需要知道什么。
1、“帮腾”不存在,强拆法定程序必须走!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很多地区打着“改善居民居住环境”、“维护公共利益”的旗号进行违法拆迁。而刚进入大众视野的“腾退”,正是拆迁方为了规避繁琐的征地拆迁审批流程、减少拆迁成本、降低拆迁补偿而变换出的强拆新花样。
拆迁律师提示大家:尽管“腾退”方式拆迁方可能会承诺给你巨额补偿金,但法律并没有规定腾退方式的拆迁。因此拆迁方违约时,被拆迁人想要拿回拆迁方承诺的补偿金则缺乏法律支持。所以,被拆迁人万不可随便签署腾退协议。
只有遵守以下程序才合法,且除了拆除违法建筑,强拆只能存在于为了公共利益而征收房屋的情况下:
(1)首先强制拆除前的征地、征收房屋要合法,逐级上报获得有关部门获得审批。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拆迁项目的审批至少是省级政府审批,征收基本农田或征收土地达到一定面积须经国务院审批。因此,一些地方政府拿出市里边审批的文件就开始征地,则属于违法征地。
(2)公告征收土地方案。
包括拟征地公告、征地公告、征地补偿方案。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方得到批准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公告在村委会或者村小组进行张贴公告。
(3)规定期限内不搬迁,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强拆,又称司法强拆。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在房屋征收补偿过程中,征收人与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不能达成补偿协议。在征收人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后,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行为。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司法强拆前,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行政机关需要向当事人出具《催告书》,如果当事人在《催告书》送达后10日内仍不履行,行政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
本案中,被告西潞街道办事处没有进行任何征地审批程序,也未在催告原告自行拆除房屋的的前提下,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显然违法反了法定程序,应确认违法。
由此可见,“帮退”“帮腾”这种形式只不过是拆迁方变相强拆的伎俩。
2、先补后拆不可违!
此案中,被告曾辩称其为了公共利益而进行先拆后补,并将其强拆行为美其名曰“帮腾”。
拆迁律师提醒:“先补偿后拆迁”是征地拆迁的大前提、大原则。只要是未给予被拆迁人合理补偿就拆除房屋的,均属于违法拆迁。遭遇此情况,被拆迁人可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案被告西潞街道办事处在未与原告温先生达成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就拆除了其房屋,显然属于违法拆迁。
3、房子谁能拆,村委、居委不可擅自行动!
合法的强拆不仅需要遵守以上程序,强拆主体也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强拆只能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镇政府可以拆除违法建筑,但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利。
本案中,西潞街道办事处责成村委会委托拆迁公司拆除原告的房屋,违反了该规定,因此确认为违法。
拆迁律师提示:村委会、居委会没有自行拆除房屋的权利。一旦拆除,村委会或居委会则需承担故意毁坏财物的刑事责任。
最后,拆迁律师提醒广大被拆迁人:本案最大的亮点在于西潞街道办事处作出的帮腾通知。“帮腾”“腾退”在北京地区盛行,但法无规定即禁止,在行政法领域并没有此规定。因此,即使是具有自治意向的“腾退”式拆迁形式也需要遵守强制拆迁程序。
诚然,腾退是一种村民自治行为,其他机关不能自主干涉,但是,征地拆迁更不能由民事处分来取代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权。强拆还是需要一步一步按照既定的步骤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