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网站!
咨询热线
400-092-1099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微信扫一扫
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外首东国际大厦A座9层
由本所陈丽芳律师团队陈丽芳律师、段园莉律师代理的王某某诉内黄县田氏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或设施行为违法一案,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3日作出(2024)豫0527行初33号《行政判决书》,确认被告内黄县田氏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原告王某某建筑物及设施的行为违法。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特此公告!
上一篇
由本所吕静、黄伟律师代理的杨某某诉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人民政府强制清除地上物一案胜诉
下一篇
由本所吕静、黄伟律师代理的郭某某与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不服拒收邮寄的财产安全保护申请书行政复议一案胜诉
针对企业征收项目、征收程序进行合法性调查,避免因法律知识的缺失造成企业资产受损失。
帮助企业客户熟悉掌握评估方法和补偿政策,针对企业资产进行整体价值评估。
就补偿问题协同企业进行高效谈判,有效对抗、破解行政压力,帮助企业争取利益最大化。
根据多年行政维权经验,代为提起控告、查处或相关诉讼,帮助企业获取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