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企业破产清算是世界各国经济运行中不可防止的现象。企业破产清算问题是处理企业破产的一个关键的问题,解决破产清算过程中的财务问题对于标准破产清算操作及其顺利进展有良好的指导意义。
1、记账方法不符合有关规定
有些清算组负责人不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在思想意识上存在一个“破”字,简单从事、得过且过,告诉财会人员登记“流水账”,不存在财会人员职责之分,即以现金为记账裁体,不采取复式记账方法,条据零乱、账目不全。
2、货币资金管理不善
有些清算组将单位的现金收入以个人储蓄方式存入储蓄所,以出纳员为名开立存折,大额存入或支取现金,违反了现金管理有关规定。
3、违规列支工资
清算组成员中,可能聘用了一些有专业知识的人员,这局部人员工资可以在清算费用中核销。可是有些人员是从企业主管部门或其他单位在职人员抽调,使其工资多开了一份,造成重复支付工资问题,违反了国家财政、财务开支的规定。
4、会计科目设置不标准
按文件规定清算组应于清算开场日另立新账。新账设置的科目与破产企业移交的科目余额必须对应衔接。
企业破产清算是世界各国经济运行中不可防止的现象。企业破产清算问题是处理企业破产的一个关键的问题,解决破产清算过程中的财务问题对于标准破产清算操作及其顺利进展有良好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