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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李春禹律师团队宋姣律师、马梨梅律师代理的刘先生和山东省青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第三人韩先生履行行政协议一案,经复议和诉讼后青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启动自查自纠程序后对第三人韩先生作出《撤销行政决定书》》,决定撤销第三人韩先生1、《青州经济开发区XX区改造项目(XXX村)房屋安置结算表》;2、决定收回四套房产。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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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张叶律师代理的林某某等11人诉费县探沂镇人民政府查处监督村民代表决议一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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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王威、王一帆律师代理的张某某诉承德县人民政府、承德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及行政复议一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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