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本所赵律师团队谭程泽律师代理的临沂市沂河新区尤先生与白沙埠镇人民政府周边其他被拆迁户补偿信息公开一案,兰山区人民政府作出了临兰复决字【2025】158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引用了代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被申请人虽主张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个人隐私,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为由不予公开,但未向我机关提交按照上述规定征求第三方意见的相关证据材料,亦没有提供证明相关信息不能进行区分处理的依据,被申请人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决定撤销不予公开答复并责令限期重新做出书面答复,委托人的权益得以初步维护,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