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判决成“空头支票”:八亿投资后,企业为何仍陷执行困局?

作者:https://www.bjzaiming.com/ 发布日期:2026-01-06浏览量:33

1、 引子:一个项目,两败俱伤,折射系统性困境

一桩白酒废水处理项目的纠纷,尖锐地戳中了政企合作的长期痛点:企业响应地方政府招商引资,投入巨资建成工厂,却在项目刚刚验收之际遭遇强行接管。即便法院两次判决均否定了政府单方解约行为的合法性,企业历时三年维权,依然难以真正收回厂区、恢复经营。

这一极端个案,如同一个切片,清晰暴露了当前某些地方存在的两大顽疾:行政行为的失范与政府承诺的失信。它不仅仅是一个法律案件,更是一个信号,警示我们政企之间的信任链条已出现严重磨损。

2、 痛点剖析:从“蜜月期”到“对簿公堂”为何频发?

政企合作纠纷的背后,往往存在两个共性的、相互关联的系统性问题。

招商“引力”变“陷阱”:盲目承诺与信用透支

在区域经济竞争白热化的背景下,一些地方为“抢项目”而过度内卷,为日后纠纷埋下隐患。尽管《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规范了明面上的优惠政策,但诸如政府平台代付租金、补贴核心团队等“隐性让利”仍不鲜见。更深层的问题是“先招商,后算账”的短视思维——为了引入项目,不顾自身财政、资源等实际承载力,做出无法兑现的承诺。例如,某央企在武汉的数百亿项目,因政府承诺的核心配套地块长期无法交付,搁置长达六年,最终诉诸法律索赔巨额损失。这本质上是将短期政绩凌驾于长期信用之上,将招商承诺异化为“空头支票”。

法律视角:银律师指出,政府的招商承诺并非简单的“话术”,其性质上属于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政允诺”。无论是书面协议还是公开场合的正式表态,一旦让企业产生了合理信赖并据此进行了重大投资,政府便不能以领导班子换届、政策调整等理由单方“毁诺”,否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或赔偿责任。

权力“任性”越界:程序失范与救济失效

行政权力的不规范行使,往往是压垮信任的“最后一根稻草”。现实中,诸如跳过合同约定的整改期直接实施强制接管、在缺乏明确违约证据且不予补偿的情况下采取极端措施、以及借“拆除违建”之名损害企业合法设施等乱象时有发生。更让企业无力的是,即便通过法律途径确认了政府行为违法,也常常陷入“赢了官司,却赢不回权益”的执行困局。企业的巨额投资被套牢,生产经营陷入停滞,而地方政府公信力也因此严重受损,形成“双输”局面。

维权指引:律师建议,企业在面对可能遭遇的行政强制行为时,应避免正面冲突,首要任务是利用录像、公证等手段完整固定现场证据。随后,应果断启动法律程序,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及时阻断违法行为的持续,为核心资产与经营权益保全留下空间,并为后续追偿损失奠定基础。

3、 破局关键:从“政策竞赛”迈向“信用竞赛”

重建政企信任,关键在于构建“权责清晰、践诺履约”的稳定预期,将营商环境的竞争维度从短期的“政策比拼”升级为长期的“信用竞争”。

国家层面的框架已日益清晰,从国务院持续推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规范行政执法,到建立全国统一的营商环境投诉平台,均在致力于降低企业维权成本,强化政府履约监督。

地方实践表明,简单的“补贴竞赛”吸引力正在衰减。如杭州余杭区等先进地区的经验显示,企业更看重的是稳定透明的规则、完善的产业链配套、高效的人才服务等能够持续产生价值的“长效生态”。

具体而言,需落实全流程风险防控:招商前端进行合规性与可行性评估,杜绝超越能力的“空头承诺”。协议签署时细化双方权责清单与违约条款,明确退出机制与补偿标准。纠纷发生后优先运用调解机制,例如借鉴浙江等地“法检联动”模式,高效聚焦企业核心诉求,促成实质性解决。

律师进一步主张,对于重大政企合作协议,可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关键条款进行独立审查,从源头上减少模糊地带与潜在纠纷。同时,企业自身也必须强化契约意识与证据留存能力,形成对政府履约行为的有效监督与反向约束。

结语:优化营商环境,核心在于法治与信用。政府必须恪守“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言出必行、承诺必践”的底线。只有当企业的合法权益拥有畅通、高效、公正的救济渠道,当地方政府设立涉企纠纷“专班”实现专人对接、限时办结成为常态,企业家才能真正安心、放心地投资兴业。政企之间健康、可持续的信任关系,正是在这一次次对规则的共同尊重与守护中得以重建和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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