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当初的招商引资承诺,拆迁时就能一笔勾销吗?

作者:https://www.bjzaiming.com/ 发布日期:2026-01-16浏览量:2

导读:想象一下这样的场景:十几年前,你怀揣梦想与资金,响应某地政府热情洋溢的招商号召,在一片荒地上建起工厂,带来税收与就业,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功臣”与“座上宾”。十几年后,沧海桑田,当这片土地因新的规划面临征收时,你愕然发现,当年把你请来的“主人”,此刻却可能板起面孔,以“土地性质不符”、“建筑手续不全”等诸多理由,将你的厂房认定为“违建”,甚至试图“零补偿”清退。

这不是虚构的故事,而是许多早年响应招商引资的企业家们,正在或可能面临的现实困境。一个尖锐的问题由此浮现:政府曾经的承诺与引导,能否在时过境迁后,被其单方面、无代价地收回?企业的信赖与巨大投入,在法律面前究竟价值几何?

1、困局溯源:“政策红利”何以变成“补偿陷阱”?

这类纠纷的剧本往往惊人相似。以浙江省余姚市熊某的服装加工企业为例,2006年其响应政府号召入驻,建厂3000平米,依法经营十余年,贡献卓著。然而,当2017年地块面临征收时,政府却对当初招商引资时的种种许诺予以否认,拒绝给予合理补偿。这背后,是多重因素交织的现实困境:

一方面,是地方政府面临的“经济账”压力。招商引资时期,土地廉价、政策优惠是吸引投资的筹码;而多年后拆迁时,企业固定资产已大幅增值,按市场价补偿是一笔巨大的财政支出。一些地方政府为控制成本,便倾向于从“历史手续”中寻找瑕疵,试图降低甚至免除补偿责任。

另一方面,更深层的是“契约精神”与“法治意识”的缺失。部分行政官员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的思维,或将招商引资时的承诺视为可随意变更的“政策”,而非严肃的“行政允诺”。当公共利益(新规划)与企业私益发生冲突时,便简单粗暴地选择否认历史、牺牲企业利益,严重破坏了营商环境中最重要的基石——政府公信力。

2、法理破局:穿透“手续瑕疵”,捍卫“信赖利益”

面对“你的建筑是违建,所以不予补偿”的常见说辞,企业绝不能轻易放弃。法律并非仅机械地看待一纸产权证书,而是保护着更深层次的公平与诚信原则。核心的法律武器在于 “行政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这一原则是行政法的基石之一。它意味着,公民、法人基于对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如公开的招商政策、会议纪要、书面承诺乃至一系列许可行为)的合理信赖,而投入资源所形成的利益,应当受到保护。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改变已生效的行政行为,确需改变的,对于由此造成的损失必须依法补偿。

具体到招商引资企业拆迁纠纷中,法律抗辩的关键点在于:

政府的“认可”行为,可弥补形式手续的不足。尽管企业当初可能因“先上车后补票”的招商环境,未能完善所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但政府多年来允许其建设、经营、纳税,甚至给予表彰,这一系列持续的、默许的乃至鼓励的行政行为,实质上构成了对建筑事实合法性的“认可”。政府不能在自己受益(获得税收、就业、GDP)多年后,突然倒查历史,以“违建”为由全盘否定。这等同于设下“陷阱”,有违诚信。

补偿范围应覆盖“信赖利益”损失。企业因信赖政府而投入的,远不止砖瓦水泥。它包括:厂房、设备的固定资产投资;长期经营形成的客户资源、市场信誉、品牌价值等无形资产;因拆迁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以及失去的稳定经营预期可带来的未来收益。合理的补偿,应当全面覆盖这些直接与间接损失,而不仅仅是建筑残值。

“公共利益征收”不能等同于“无偿剥夺”。政府为了新的公共利益项目进行征收,其权力来源于法律,但代价是必须进行公平补偿。不能将“公共利益”作为无偿侵占企业合法(或基于信赖应受保护的)财产的挡箭牌。补偿,是征收行为合法的必要条件之一。

3、维权路径:从证据固定到法律博弈

当纠纷发生,企业需要从情感愤慨转向理性维权,遵循清晰的路径:

第一步:系统性证据固本。

这是所有法律行动的基石。必须尽全力收集一切能证明“政府当初请我来”以及“我因此投入巨大”的证据链。包括:当年的招商引资红头文件、宣传手册、项目签约照片或录像;与政府各部门沟通的会议纪要、批复文件、函件;历年来的完税证明、获得的荣誉奖牌;企业建设、购买设备的所有合同、票据;以及持续经营、解决就业的客观记录。这些证据旨在构建一个无可辩驳的叙事:企业的存在与发展,是政府先前行政行为直接催生的结果。

第二步:专业化法律定策。

在证据梳理基础上,聘请专业律师团队进行研判。律师需要精准定位政府行为的违法或不当之处:是程序上未依法进行征收公告、评估、协商?是实体上完全无视历史因素和信赖利益,补偿方案显失公平?还是直接将其定性为“违建”予以强制拆除,程序严重违法?不同的违法点,对应不同的法律策略和诉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的履行补偿职责之诉、行政赔偿之诉等)。

第三步:多元化渠道施压。

法律程序虽是主战场,但并非唯一途径。可以同时向更上级的政府、监察机关或营商环境督查部门反映情况,指出该行为对当地政府信誉和营商环境的长远伤害。有时,通过舆论监督进行理性呼吁,也能形成倒逼依法行政的正面压力。核心是表明,企业寻求的并非特殊照顾,而是最基本的公平对待和承诺兑现。

结语:诚信,是最好也是最经济的营商环境

熊某企业的案例及其所代表的普遍现象,最终考验的是一个地方真正的法治成色与发展远见。招商引资不是“一锤子买卖”,它开启的是一段基于互信的长期政企关系。地方政府今天如何对待昨日招来的企业,明天就将如何被潜在的投资客所看待。

法律对“行政信赖利益”的保护,正是在树立这样一个标杆:政府必须为其言行负责,政策可以因时而变,但诚信的底色不能褪。保障那些响应号召、贡献地方的企业的合法权益,给予其公正合理的补偿,绝非财政的“负担”,而是维护政府公信力、优化营商环境最必须、也最经济的投资。

热门推荐

合法性调查

针对企业征收项目、征收程序进行合法性调查,避免因法律知识的缺失造成企业资产受损失。

企业资产评估

帮助企业客户熟悉掌握评估方法和补偿政策,针对企业资产进行整体价值评估。

协同谈判

就补偿问题协同企业进行高效谈判,有效对抗、破解行政压力,帮助企业争取利益最大化。

法律救济

根据多年行政维权经验,代为提起控告、查处或相关诉讼,帮助企业获取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