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命担当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在明律所”)成立于2012年4月9日。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大行政领域,以构建完善的法律服务体系为发展目标,秉持“行政法+”的发展战略和“只为被征收人维权”的理念,高度重视案件服务质量,全力为被拆迁人及广大企业主提供从条款磋商到协议执行的个性化、全方位、全链路式的法律服务。
(二)律所概况
目前,在明律所拥有200余位执业律师,近40个各具特色的律师团队,各团队多由执业10年以上的督导律师领导。律所业务范围覆盖行政法全领域,尤其擅长处理征地拆迁业务,对于大案、要案、群案及企业类案件有独到的经验。近年来,在明律所在行政征收及房地产等优势业务领域的基础上,发挥行政法独有的杠杆优势,依托“督导律师责任制+项目组”的合作模式,全面拓展税收、航空、招商引资、石油、金融、海关等行政涉企争议高发领域,帮助企业前置性理解政策法规,系统性防范行政法律风险,实质性地化解政企纠纷,为委托人提供坚实的法治护航,取得显著成效。现代理案件已超4万余件,服务客户150万余人。
在明律所在业内拥有庞大丰富的法律资源,能有效串联相关领域的权威专家及资深法律人士,为案件办理指点迷津、保驾护航。现已推出行政法专业委员会、专家论证会、在鸣行政法治论坛、线下咨询会等多项特色法律IP、制度与产品服务,在行业内成果斐然。
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是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于2016年1月发起成立的行政法领域的专业性论坛,是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面向全国行政法学建设打造的“学术+实务”新交流平台,也是在明律所面向行业与社会,展现最新实践成果与前沿思考的重要学术品牌。
论坛以“在鸣”为名,取“百家争鸣”之意,以“以个案推动立法,以实践反哺理论”为根本宗旨,聚焦法治建设与政府改革,以期提升行政法律师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致力为法治建设提供思想策源与指引,推进中国行政法治进程。在举办过程中,论坛始终强调观点的开放与思辨,视野前瞻、关注全面、研究深入,具有明确的实践导向。迄今为止,围绕行政法立法、修法和司法实践已连续举办16届,成为沟通行政法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一座桥梁。
论坛与会专家包括中国著名法学家、法学三老之一郭道晖,以及余凌云、姜明安、湛中乐、薛刚凌、于文豪等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党校、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吉林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在内的众多国内一流大学法学院、立法与司法机关、行业知名律所的专家、学者,以及资深律师,共同参与研讨交流。
论坛合办单位覆盖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人民日报《民生与法》《法律与生活》杂志、最高检《方圆律政》杂志、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等权威机构与著名高校,实现了学术资源与实务经验的深度整合。
2016年12月,郭道晖先生于“《违法建筑认定与处置法》立法问题研讨会暨第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上作了总结发言,高度评价主任杨在明参与立法的精神与实践;并题写“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横幅,同时赠予“构建法治理念、铸就法治信仰、塑造法治文化”、“中国律师参与立法第一人”两幅寄语,以此作为勉励。


数次论坛的召开见证了在鸣行政法治论坛的成功,也昭示了法律论坛对建设法治社会的重要意义,揭示了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在立法上的前瞻性。这对深化我国的立法、对民众的普法教育、对于学术的实践落实具有重要的作用,也为行政服务领域打通“理论+学术”的壁垒带来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迄今为止,在鸣行政法治论坛研讨内容涵盖《行政程序法》《土地管理法》《行政复议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多部行政类及相关法律的立法与修法,凭借扎实的议题设置与高水平的对话质量,赢得广泛声誉。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迈入新台阶,行政涉企交流更加密集,对行政法治议题的关切也随之变化。论坛将持续聚焦前沿动态,深化研讨深度,以高质量成果引领行业示范,致力打通理论界与实务界衔接的“最后一公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2022年起,在鸣行政法治论坛由在明律所律师业务管理的内部中台机构——在明律所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及律所品牌学术中心负责具体承办,确保每一届研讨的前沿性与实效性。
(一)成立背景
1. 宏观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三十多年来,当代中国行政法(学)有了长足和丰富的发展,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的制度与理论在中国大地上生根发芽、枝繁叶茂,法治国家的观念深入人心,中国行政法治体系加速完善。
2. 行业背景
行政法覆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内容极为广泛,其复杂性、多样性、动态性和快速变化的特点,难以用统一的法典来全面覆盖。此外,社会的快速变化影响行政法的频繁更新,不同地区因其特定的社会、经济和文化背景有不同的行政需求和规定,要求从业律师必须密切关注学术前沿动态及相关法律理论发展。
基于独特的社会政治环境,行政类法律服务需要面对公权力与私权力的频繁交锋。征拆类业务面临更直观的身份冲突、更复杂的利益关系、更极致的社会反映、更危险的群体关联,在社会转型期持续起着缓和社会矛盾、促进城镇化经济的关键作用。律师对法律规范的理解和对法律条文的运用至关重要。
随着法律体系的不断更新与完善,诸多新问题、新现象、新思考也逐渐涌现,领先的行业视角对于推动行政法治行业的改革与创新具有重要意义,间接影响着征拆律师的施展空间;同时行政法学需紧跟法治实践步伐,避免闭门造车,脱离现实,需保持对司法现状的密切感知。
(二)律所发展:
2010年,杨在明带领40多位律师汇集一份集实务与理论于一体的《不动产征收与搬迁法(建议稿)》,并得到著名法学家、“法治三老”江平先生与郭道晖先生的支持。其中严格程序、先补偿后征收、明确权利救济机制、增设公众参与权、划归听证制度、根据违法建筑形成的不同原因区分补偿等建议条款,出现在2011年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此次成功参与立法实践,为律所成立后创立论坛奠定了坚实基础。
基于此前实践,在明律所树立“律师参与立法”的传统,注重理论研究,多次组织号召与业内法律工作者和专家一道,通过举办、参加研讨会、主持撰写立法建议等形式参与重大法律修订,以来自一线实务的宝贵经验反哺立法建设,为完善立法工作建言献策。
为践行“只为被拆迁人维权”以及“行政法+”核心理念,在明行政律师必须持续关注司法实践前沿动态,从而在案件办理中把握主动、提升专业。
(三)论坛目的
(四)论坛愿景
以深度思考聚焦前沿动态,以高质量研讨成果引领示范行业。着力打通理论衔接实务的“最后一公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矛盾,推动行政法治进步。
1. 论坛信息一览
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始终聚焦实质、着眼立法。自举办以来,行政法学思想得以传递,共鸣得以激发,精神得以弘扬。“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是历届论坛不变的核心理念。
论坛具体信息详见下表:
| 届数 | 合作方 | 论坛主题 | 规模 | 举办时间 |
| 第一届 |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最高检《方圆律政》杂志、在明律所 | “2016行政法治:预测与战略高峰” | 20人 | 2016年1月17日 |
| 第二届 |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最高检《方圆律政》杂志、在明律所 | “律师参与立法 推动《行政程序法》立法进程” | - | 2016年7月30日 |
| 第三届 |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最高检《方圆》杂志、在明律所 | “律师参与立法-推动《土地管理法》修改进程” | 10人 | 2016年11月27日 |
| 第四届 |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最高检《方圆律政》杂志、在明律所 | “律师参与立法-《违法建筑认定与处置法》立法问题” | 20人 | 2016年12月18日 |
| 第五届 | 在明律所 | “产权保护与违法建筑拆除问题” | 20人 | 2017年10月29日 |
| 第六届 | 在明律所 | “完善集体土地征收制度” | 20人 | 2018年1月27日 |
| 第七届 |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在明律所 | “不动产征收领域的产权保护” | 30人 | 2018年2月6日 |
| 第八届 | 《法律与生活》杂志、在明律所 | “《土地管理法》修订-理论与实务新动向” | 40人 | 2019年10月27日 |
| 第九届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在明律所 | “行政法理论与实践热点问题” | 50人 | 2020年12月22日 |
| 第十届 | 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在明律所 | “招商引资背景下的行政允诺判定及相对人信赖利益保护” | 40人 | 2021年9月30日 |
| 第十一届 | 在明律所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理论与实务研讨会 | - | 2022年10月 |
| 第十二届 | 在明律所 | 中国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以及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 | - | 2023年4月 |
| 第十三届 |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在明律所 |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 | 50余人 | 2023年7月18日 |
| 第十四届 | 在明律所 | 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 | 60人 | 2024年4月8日 |
| 第十五届 | 在明律所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 | 60人 | 2024年8月9日 |
| 第十六届 | 在明律所、律新社 | 《司法鉴定制度研究项目报告》分享会 | 70余人 | 2025年8月23日 |
2. 论坛成果详情
(1)第一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成立大会

2016年1月17日,由方圆律政杂志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联合主办的“2016行政法治:预测与战略高峰研讨会”暨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成立大会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召开。出席本次大会的有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在明、最高检方圆杂志社原副主编曾宪文、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刘兆兴、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山、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最高检反贪污贿赂总局二局正厅级副局长李忠诚(主持工作)、最高法应用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范明志、中国《行政改革内参》主编王德颖、北京国际商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成林。
来自全国各地的上百名专家学者、媒体记者、律师以及其他社会各界人士,与会专家围绕“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的法治化路径”“行政诉讼机制的不足与创新”“行政法治与律师业务创新”等问题进行了研讨。此次论坛成为开启行政法学界学者与实务界律师之间直接交流、沟通的平台,法律界同仁共聚一堂,深入探讨了行政法治理论的创新与发展。
(2)第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2016年7月30日,由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北京理工大学司法研究所、人民日报《民生与法》、《法律与生活》杂志联合主办的“律师参与立法-推动《行政程序法》立法进程”暨第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召论坛聚焦行政程序法的立法进程,律所主任杨在明就《行政程序法》(律师建议稿)进行了发布与背景说明。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表示,律师在中国法治建设中,无论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还是法治社会进程中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建议稿很好地体现了律师在参与立法中的重要作用。张千帆、徐昕等专家学者也围绕在律师建议稿的立法建议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和完善建议。
(3)第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2016年11月27日,“律师参与立法:推动《土地管理法》修改进程暨第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举行。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提出的《土地管理法》修改议案得到了来自3个代表团的90多位全国人大代表的关注与联署。国家土地管理局规划司原副司长、著名土地问题专家郑振源对在明律所提出的《土地管理法》修改建议发表意见。蔡继明、刘守英、盛洪针等权威专家也与众多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案件代理律师一起探究了《土地管理法》修改的若干理论与实践问题。此次研讨会在推动《土地管理法》修改完善进程的同时,也为“律师参与立法”这一新探索添上了颇具分量的一笔。

(4)第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2016年12月18日,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方圆律政杂志社联合主办的“律师参与立法-《违法建筑认定与处置法》立法问题研讨会”暨第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举行。张千帆、杨建顺、余凌云、杨伟东等行政法领域权威专家学者出席会议并发言,著名法学家、法治思想家,有着“中国法治三老”之一美誉的郭道晖教授特邀出席会议,作出总结讲话,并亲笔题写论坛名称。
本次论坛后,中国著名法学家、法学三老之一郭道晖对律所主任杨在明参与立法给予了极高的评价,授予其“中国律师参与立法第一人”的亲笔横幅。这也是杨在明继“中国拆迁律师第一人”后的又一“第一人”名誉。
在此之前,律师参与立法的主要实践路径为:一是委托律师起草法律法规草案;二是就法律法规草案向律师征求立法意见;三是律师通过当选为人大代表,以参政议政、审议表决等形式直接参与立法过程;四是担任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或参加立法听证会;五是当立法部门向社会公布法律草案广泛征求意见时,律师可通过网络等渠道发表立法意见。

(5)第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2017年10月29日,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主办的“产权保护与违法建筑拆除问题研讨会”暨第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举办。本次研讨会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原审判长蔡小雪和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熊文钊与会,就在明律师在实务案件代理中遇到的涉及违法建筑的认定、处置的若干法律问题展开深入研讨。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在明,党支部书记、合伙人马丽芬及20多位律师、专职助理和行政人员参加会此会议以杨在明所代理的一起涉嫌“以拆违代拆迁”的案件为切入点,就违法建筑的认定、处置主体资格,违建处置领域的“法不溯及既往”,违建处罚的时效,对“一事不再罚”原则的理解和确认拆除行为违法后国家赔偿的举证责任等问题进行了集中交流探讨。

(6)第六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2018年1月27日,“完善集体土地征收制度”主题研讨会暨第六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举行。本次研讨会紧密结合《土地管理法》大修进程及宅基地三权分置”等各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措施,围绕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的界定、征地范围的确定、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确立征地的多元保障机制和农民住宅的征收补偿等改革重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于川,国家行政学院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法学教研部教授任进出席会议并作了主旨演讲。两位教授希望,在明律师能充分发挥自己专业征收维权律师的身份角色作用,用法治的视角、思想、眼光去影响公权力机关在对待征地领域矛盾纠纷时的认知和态度,让作出相关行为的行政机关负起责任来,为共同化解这一领域长期存在的矛盾纠纷不断作出贡献。

(7)第七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2018年2月6日上午,由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第七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不动产征收领域的产权保护”主题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围绕最高人民法院于1月30日发布的“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中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在明、前律师周涛代理的“许某某诉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及另一起由前律师周涛代理的最高院再审案件“刘某某等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纠纷案”展开深入研讨。
出席本次研讨会并作发言的专家有黄卉、胡建淼、姜明安、王万华、谢鸿飞、熊文钊、余凌云、杨小军等一流法学高校教授和原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赵大光。

(8)第八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2019年10月27日上午,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和《法律与生活》杂志社联合主办的第八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土地管理法》修订-理论与实务新动向”主题研讨会在京举行,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蔡乐渭,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于文豪,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副教授杨俊锋与《法律与生活》杂志社社长李秀平等专家学者、媒体记者、律师共40多人出席论坛。
研讨会围绕“土地征收中的公共利益”和“征收新程序与土地利益分配”两大议题,就新版《土地管理法》修订内容及土地征收领域的理论与实务新动向展开深入研讨。专家认为,新版《土地管理法》通过正面分类列举加兜底条款的界定模式,对公共利益的内容进行了限定,以此作为前提实施土地征收,有助于预防与限制行政机关滥用征收权力,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土地权益。同时,新法将拟征地公告、听证会等征地程序前置,并不意味着报批后必要的公告、听取意见等程序将被省略代替。如何完善新法实施路径有待配套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
双方还就土地法的立法方向和模式进行了深入讨论,在补偿标准和程序救济上,大家认为新法还有一定的进步空间,在后续配套法律制定中应予以细化并纳入司法程序予以约束。

(9)第九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2020年12月22日,第九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行政法理论与实践热点问题”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及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承办。多位专家指出,2020年对整个国家和法律界而言都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新冠疫情带给所有人、所有行业前所未有的挑战,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被提上了日程。
研讨会分为两个单元,就“《行政复议法》修改的难点问题”“全面赔偿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问题与挑战”和“我国紧急状态法律体系建构的实现路径”“拟制行政审批是否能优化营商环境”等议题进行了讨论。尤其“全面赔偿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地位和性质”、“政府如何在维护公共秩序安全和切实保障公民在‘紧急状态’下个人合法权益间取得平衡”等核心问题,多名专家均分享了观点。

(10)第十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2021年9月30日下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道行政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同举办本次“招商引资背景下的行政允诺判定及相对人信赖利益保护”研讨会。华南师范大学教授薛刚凌,原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新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伟东,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莫于川,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党委书记杨学志,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袁钢,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郎佩娟,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田瑶等40余位专家学者共同参会。
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制定的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运行以及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产生阻碍。近年来行政允诺类案件增多,但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都未对行政允诺的具体内涵做出界定。因此,研讨会就“招商引资背景下的行政允诺判定及相对人信赖利益保护”为焦点话题,参会嘉宾结合行政允诺类典型案例,就行政允诺的构成要件和特征、相对人信赖利益保护以及行政允诺对违法建筑认定的影响等问题展开讨论,为行政机关今后如何履行行政协议提供了指引,对保障行政相对人的信赖利益和合同权利起到启发作用。

(11)第十一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2022年10月28日下午,在二十大新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等重要论述的背景下,第十一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问题理论与实务”研讨会成功举办,旨在更好的维护农民利益为宗旨,切实解决被拆迁人法律问题为目标,力争为更加公平公正的法律环境贡献力量。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院院长解志勇,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教授肖鹏,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地方财政金融与农村法学研究中心主任李蕊,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蔡乐谓、马允、张冬阳,中国农业大学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吴昭军等专家参会。会议重点探讨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认定,是否属于村民自治的范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救济路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定标准”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的裁判差异”等议题。婚恋嫁娶、新增人口、子女挂靠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及集体成员的差别待遇等热点问题也得到了有效探讨。

(12)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第十二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于2023年4月9日,在在明律所成立十周年的庆典上同步举办。论坛聚焦著名的“许水云诉金华市婺城区政府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多名行政赔偿司法领域的专家教授针对“中国行政赔偿司法现状以及完善行政赔偿制度的立法建议”问题展开研讨。
“许水云案件”是由在明律所代理的经典案例。该案将“行政赔偿”与“征收补偿”的权益保障因素结合起来,在实践中解决了赔偿与补偿结果不平衡的问题,为当事人争取到最高法的有力判决,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结合该案例,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湛中乐表示,行政赔偿所需要赔偿的范围以及赔偿标准应该扩大和提高,民法典实施后,未来国家赔偿法的框架,还要往这个方向去完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比较法学研究院院长解志勇认为,现实中当事人被违法行政行为侵害后,获得赔偿的难度很大,目前获得赔偿的实体条件设计、程序的安排都还有很多不合理之处。针对现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没有规定住改非房屋的补偿标准”,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林鸿潮教授则建议,未来在补偿条例或者司法解释上,需要将“住改非”的补偿和赔偿标准明确和固定下来。

(13)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2023年7月18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和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联合主办的第十三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研讨会成功举办,就“行政纠纷治理现代化的基层模式研究”“PPP协议纠纷仲裁救济的困境及其破解”“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模式及其应用”“村民自治决议的司法救济难题”四个主题作专题报告,并围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法理阐释与模式研究、具体领域的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以实体裁判终结模式与合意终结模式对我国既有行政纠纷解决机制进行梳理与提炼,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未来需要对实体裁判终结模式中的方式限度、合意终结模式中的合意范围等问题展开持续深入研究。此外,学术界对村民“自治”概念尚无定论,在学界和实务界中存在分歧,在行政纠纷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目前村民自治的法律供给不足,导致各地法院的自由裁量权较大。


(14)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2024年4月18日,第十四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新《行政复议法》施行后的实践难题研讨会举行,会议围绕“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法律缺陷与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关系模式”“公民对于行政机关不履行复议决定之救济困境”和“行政赔偿案件是否需要复议前置”四个议题进行深入研讨。
2024年年初,新的《行政复议法》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作为立法目的,但司法实践中困难重重,例如直接由复议机关作出变更决定的情况比较少见,如何更大化的发挥变更决定在实务中的应用是一个现实难题。多名专家教授认为,新法把行政争议化解的结构从法律层面作了变更,能否兜得住主渠道定位,需要拭目以待。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建议把行政复议过程中的调解与和解发挥到极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孔祥稳、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蔡乐渭等人均建议从机制设定上加以改进。

(15)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第十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的理解与实践展望研讨会于2024年8月9日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新办公区成功举行,汇聚了包括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洪平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管洪彦教授、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肖鹏教授等知名高校学者。
论坛紧密聚焦于2024年6月28日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在实施初期可能面临的实践难题与法律适用挑战,并围绕两大核心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一是“成员确认的监督和救济措施(可诉性问题)”,重点探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争议中监督机制的构建、行政诉讼等司法救济途径的可行性及具体程序设计;二是“妇女权益保护问题与解决”,深入分析农村妇女因婚嫁、离婚、丧偶等原因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土地权益及集体收益分配中面临的现实困境,并寻求切实可行的法律保障与解决路径。

(16)第十六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
第十六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司法鉴定制度研究项目报告》分享会于2024年8月23日在北京成功举办。本次论坛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与律新社联合主办,汇聚了包括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理事长张所菲、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薛刚凌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刘鑫教授、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杨欣教授以及在明律所主任杨在明律师等在内的学术界、实务界及媒体界专家。
论坛紧密聚焦于司法鉴定制度在行政诉讼实践中的核心挑战与改革路径,旨在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颁布20周年。研讨围绕如何破解“以鉴代审”、保障当事人鉴定程序权利、统一技术标准与管理体系等关键议题展开,并对项目报告提出的系统性建议进行了深入探讨。
此外,论坛研讨主要集中于以下方向:一是鉴定人法律地位与配套机制,明确其作为审判辅助者的角色,并需完善名册管理、异议与救济程序;二是鉴定标准与方法的规范化,针对实践中国家标准覆盖有限、多标准并存的问题,呼吁加强统一建设与技术规范;三是鉴定意见的全面实质审查,强调法院应提升专业能力,避免对鉴定意见的过度依赖,并平等审视行政相对人单方委托鉴定的证据价值;四是“行政法+”视野下的实践拓展,与会律师从征收、证券、矿产、税务等多领域案例出发,探讨了司法鉴定及相关行政法律服务的广泛生态与专业化发展。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廉高波,北京市律师协会拆迁与城市更新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管理主任、高级权益合伙人吴学联,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贵生,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财税法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贾蒙蒙进行主旨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