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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公告】由本所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张某某诉孟津县自然资源局、洛阳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行政复议纠纷一案,经洛阳铁路运输法院审理,作出(2020)豫7102行初155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洛阳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作出的洛自然资复(2020)第1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孟津县自然资源局做出的孟自然资告(2020)9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并责令其限期重新作出答复,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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