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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公告】由本所孟登高律师代理的郭女士诉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一案,经西安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0)陕71行初1020号《行政判决书》,确认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作出碑房征决字[2019]5号《关于对枣园巷以北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予以征收的决定》违法,并责令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政府对碑房征决字[2019]5号《关于对枣园巷以北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的国有土地上房屋予以征收的决定》所涉征收补偿资金的足额到位情况采取补救措施,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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