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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外首东国际大厦A座9层
由本所王金龙律师代理的石家庄市正定县孙先生等16人与某街道办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经石家庄市正定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0)冀0123行初53号《行政判决书》,判决责令被告某街道办于判决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对原告申请事项作出处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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