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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聂荣律师、张新律师代理的谭女士诉安福县人民政府、洋门乡人民政府强制清理林地林木一案,2021年3月30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赣08行初7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安福县人民政府、洋门乡人民政府于2020年9月18日强制清理原告谭女士林地林木的行政行为违法,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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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荣律师、张新律师代理的诉房山区十渡镇人民政府强制拆除房屋及设施一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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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荣律师、张新律师代理的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七团强制清除地上物一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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