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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聂荣律师、张新律师代理的叶先生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七团强制清除地上物一案,2021年4月7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兵0802行初2号行政判决书,判决确认被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七团强制清除原告承包地32亩(危险废物综合处置项目)林木的行为违法,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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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荣律师、张新律师代理的诉安福县人民政府、洋门乡人民政府强制清理林地林木一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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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晓丽律师代理的行政强制一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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