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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外首东国际大厦A座9层
由本所杨念平律师、李群杰律师代理的毛某诉平顶山市湛河区荆山街道办事处辉岗村村民委员会作出的《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决定书》、《限期拆除建筑物通知书》一案,经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21)豫0411行初76号《行政判决书》、(2021)豫0411行初80号《行政判决书》,撤销被告作出的《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决定书》、《限期拆除建筑物通知书》。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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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所杨念平律师、李群杰律师代理诉北京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答复一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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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念平律师、李群杰律师代理的平顶山市案件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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