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的区别

作者:https://www.bjzaiming.com/ 发布日期:2022-01-17浏览量:1678

摘要:所涉土地性质不同和实施方式不同是城中村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的最显著区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则是典型的“微改造”,主要通过改善水、电、气、热管网,加固修缮楼体、保温层和加装电梯、无障碍设施等加以提升改造,不涉及对现有房屋的拆除,也不会新建安置房供居民居住。

  与其对比区别,不如先把城中村改造的性质、定位明确一下。

简言之,城中村改造项目有以下特征:

1. “城中村”即城市中的农村,意味着其所处区位很可能已经被纳入城市规划区,且与城市国有土地毗邻、交错,但其自身的土地性质仍为农村集体土地;

2. 对“城中村”的拆迁改造常见的只有两种模式:一是以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开展,具有行政强制性;二是以“协议搬迁”形式开展,不具有行政强制性(广东省“三旧改造”中的旧村庄改造很多就属于这一类,“撤并村庄”类搬迁改造也可归入此类)。

3. 城中村改造也可分为全面改造、微改造和两者结合3种形式,其中完全不拆房的“微改造”客观上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高度相似,都以“修修补补”“硬件提升”为主要工作。其余两种因为牵涉拆除房屋,就与老旧小区改造没有什么相似性了。

这样一罗列大家就清楚了,所涉土地性质不同和实施方式不同是城中村改造与老旧小区改造的最显著区别。凡是涉及“拆除房屋、清表土地、另行安置”的,都不是老旧小区改造;换下水管、加装电梯、外墙保温才是典型的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内容呢。

实事求是地讲,能赶上城中村改造征收拆迁,对村民而言总体上真是件好事。我们多次讲过,拆迁是“求之不得”的事情,只能靠“命”去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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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临上述可能长期影响我们未来居住生活体验的选择时,在明律师提示大家以下3点:

1.珍惜选择权利,慎重表态支持或者反对。

无论是上述哪种项目,都首先要尊重居民自身的意愿。如果居民在相应的意愿征询环节不同意、不签字,项目就不会强行开展。

故此,当事人要摒弃“不同意不行”的片面认知,在全面了解政策、方案的基础上敢于提出疑问、意见,要求相关人员解释说明。如对自身权益的最终结果不认可,大可明确表态“不同意”。

签字同意,一定要建立在明明白白且自主自愿的基础上,不要稀里糊涂或者弄得很勉强,过后又各种反悔。无论上述哪种改造项目,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居住幸福,这点原则大家要充分理解到位了。

2.选老旧小区改造的,要把问题和困难考虑得充分一些。

之所以单拎出来谈老旧小区改造,道理就在于棚户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都是老事物了,政府、开发商、村(居)委会和被拆迁人都不缺乏与之打交道的经验了。

唯独老旧小区改造是完全新生的事物,且是对社区治理体系的重大变革,其可能涉及的许多利益问题绝非签字同意或者不同意那么简单的。

举例而言,要全楼更换供水、气等管线,往往需要入户施工,这就不可避免地要将各住户现有的装饰装修加以破坏,需要事后再予以恢复。

但个别业主所选用的瓷砖等装饰装修建材品质、价值较高,老旧小区改造不可能“照单全收”予以原样的恢复,而只能提供一个全楼统一的“标准价值建材”予以恢复。如此一来,个别业主的利益注定要受损。而如果有一户不同意入户或者砸毁现有建材,施工就将难以进行。

此时,业主可能会提出要求全楼受益住户给予其一定的补偿,那么这事儿怎么办?住户们得在心里掂量一下了。

再比如现阶段争议颇多的老楼加装电梯,其对现有通风、采光、噪声的影响是客观存在的(尽管电梯厂商一般都强调这个影响很轻微,但个体的感受是有差异的),而且还涉及长期的运营、维护费用分摊,对现有不同楼层房屋市场价值影响等问题。

个案中有的户刚开始同意装了,刚刚进场施工没多久又不同意了,那么怎么办?这都是亟待慎重研究解决的事情,而非简单地强调“少数人”和“多数人”谁该服从谁。

而且最核心的问题其实在于,“受益付费”还是就先这么凑合着、坚持着,这个弯儿好多老居民仍然没转过来。不愿意出钱就想享受服务,不想交物业费,总觉得自己的房屋“单位”得管、国家得管。

这些现实都决定了老旧小区改造的探索之路不会是一帆风顺的,选择接受它的一定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

3.彻底打消“xx致富”的想法,让改造回归其公益性本身。

“拆迁致富”“拆二代”“钉子户”等标签化的表述持续年头较久了,这些都应当逐步摒除。今时不同于往日,2021年以后的拆迁、改造已不再具备“致富”的作用了,调整好对补偿的心理预期无疑非常必要。

无论是上述哪种项目,其实质都是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都应坚持“适度改善”的原则去因地制宜、量力而行。

如果居住在老旧房屋中的居民一直放不下“拿几套房”“领几千万”等执念,那么哪种项目想要推进都可能举步维艰,改善居住条件的目标也就难以实现了。

“拆不拆,1:1”,请大家牢牢记住这个补偿的基本标准。过往的岁月里确实出现过1:10,那是有特殊的历史背景和原因的,不具有可复制性,不会在今后继续发生。

在明律师最后想提示广大居民朋友的是,这3种项目都不是能硬塞给大家接受的,成与不成都在大家的选择,当然也要有一定的运气成分。摆正心态,积极参与,遇到不懂的地方及时咨询工作人员和专业律师,不草率、盲目签订任何书面材料,改造带来的幸福感、获得感提升就一定能在你的身上显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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