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请律师拆迁维权,能提高多少补偿费用?
对于拆迁补偿利益的提高,并不能由律师单方决定。
补偿费用的提高跟整个案件的拆迁进程、程序以及整个拆迁环境有关。
但总的能保证不低于市场价的补偿价格。至于具体能提高多少,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对于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或想要提高赔偿标准的话,可以找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