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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韶关市邝先生诉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履行法定职责一案,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9年4月12日作出(2018)粤0203行初336号行政判决,判决责令被告韶关市公安局武江分局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告的申请事项作出处理,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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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杨念平、李群杰律师代理的郑州焦先生等5人诉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郑州市中原区桐柏路街道办事处行政拆迁一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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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洛阳市杨先生复议新安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公开一案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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