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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由本所李顺华律师、谢瑞青律师代理的北京市任先生复议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北京市公安局经审理,于2019年1月30日作出京公复决字[2018]第490号行政复议决定,决定责令被申请人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的报警事项及立案查处申请继续履行法定职责,开展全面调查工作并作出相应处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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