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网站!
咨询热线
400-092-1099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微信扫一扫
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外首东国际大厦A座9层
<!-- -->
【本网讯】由本所李顺华律师<...> 、韩海祥律师<...> 代理的台州市潘先生诉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复议决定二审案,将于2019年12月23日16:00,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上一篇
2019年12月25日保定市国土资源局莲池区分局六楼会议室举行本所黄晓丽律师团队代理的张某某不服保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的《征地告知书》的听证会
下一篇
2019年12月24日枝江市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本所李顺华律师、韩海祥律师代理的宜昌市何先生等人诉枝江市土地与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答复书、枝江市人民政府复议决定案
针对企业征收项目、征收程序进行合法性调查,避免因法律知识的缺失造成企业资产受损失。
帮助企业客户熟悉掌握评估方法和补偿政策,针对企业资产进行整体价值评估。
就补偿问题协同企业进行高效谈判,有效对抗、破解行政压力,帮助企业争取利益最大化。
根据多年行政维权经验,代为提起控告、查处或相关诉讼,帮助企业获取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