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条例的规定内容中我们也可以得知,农村村民只要是通过合法程序获得的宅基地就受到法律的保护,地方政府、企业、村委会无权强制要求村民流转宅基地,不得违法收回宅基地。而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子,属于农村村民的个人私有财产,其子女有通过继承房子也就合法继承宅基地的权利,即使子女进城安家生活,其同样可以享有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权。
当然,禁止地方强制流转、违法收回农村村民宅基地,并不是不让村民转让退出宅基地,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在这里强调的是依法、自愿、有偿,因此不得强制农村村民退出宅基地,但村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将闲置宅基地和房屋转让出去。而乡(镇)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等也应当将退出的宅基地优先用于保障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宅基地需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