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嫁女承包地一定会被收回吗?
不一定
“外嫁女”的土地权益在农村始终是一个敏感的话题。咨询中有当事人问,自家女儿已出嫁到外村,并将户籍一并迁出,那么此前属于女儿的承包地会否被收回呢?
在明律师认为,户籍迁入嫁入地并不能等同于其在嫁入地取得了承包地,那么村委会仍然无权收回其原有的承包地。
第30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女性村民出嫁了,承包地就会被收回吗?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在明律师认为,在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于2027年前后到期前,即便女性村民外嫁他村,只要其的名字未变更登记于夫家的土地承包合同中,就应当视为其“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那么村委会仍然不得以其户籍迁出,不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由收回其承包地。
总之,“外嫁女”的土地问题把握住既不能“两头占”,也不能“两头空”就可以了,有些村民朋友关心2027年再签订第三轮土地承包合同时会怎样,这还有待于具体的指导意见出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