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3〕第8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5月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46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幼托用地(徐泾镇双联路北侧B6-02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徐泾镇 东至金字圩路,南至双联路,西至B6-01地块,北至B6-01地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徐泾镇金联村11组7093.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093.3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093.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093.3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徐泾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3〕第8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5月1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42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商务办公用地(徐泾镇104区域A08-01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徐泾镇 东至规划翰创路,南至河道,西至明珠路,北至徐旺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徐泾镇735.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01.50平方米、建设用地134.4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徐泾镇金联村9组14.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50平方米、未利用地13.9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50.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01.50平方米、建设用地134.90平方米、未利用地13.9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徐泾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3〕第8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5月1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42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四类住宅组团用地(青浦区徐泾镇104区域A10-06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徐泾镇 东至A10-07地块,南至徐祥路,西至规划翰贤路,北至河道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徐泾镇金联村10组4.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9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9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徐泾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3〕第8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5月1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42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办公用地(青浦区徐泾镇104区域A10-01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徐泾镇 东至沈海高速,南至A10-02地块,西至规划翰贤路,北至徐旺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徐泾镇2339.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339.3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徐泾镇金联村2450.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450.9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青浦区徐泾镇金联村9组35.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4.4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825.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80平方米、建设用地4790.20平方米、未利用地14.4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徐泾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3〕第8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4月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336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徐泾镇104区域A20-01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徐泾镇 东至规划翰创路,南至河道,西至河道,北至双联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徐泾镇92.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87.30平方米、未利用地5.10平方米。
2、青浦区徐泾镇金联村12组28.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8.1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20.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87.30平方米、未利用地33.2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徐泾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3〕第7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5月0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36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类住宅组团用地(徐泾镇双联路北侧36-01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徐泾镇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徐泾镇金联村11组36936.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5347.5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589.3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6936.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5347.5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589.3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徐泾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