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3〕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12月2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1383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河流水面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北蔡镇。三八河北起吕家浜,南至华夏中路;吕家浜西起罗山路,东至达尔文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北蔡镇126.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6.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浦东新区北蔡镇杨桥村1730.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54.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276.1平方米。
3、浦东新区北蔡镇杨桥村蔡家组262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955.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671.2平方米。
4、浦东新区北蔡镇杨桥村蒋家组1670.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670.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浦东新区北蔡镇一六村192.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92.7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6347.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536.4平方米、建设用地1670.8平方米、未利用地214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征地事务机构、北蔡镇(乡)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