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浦东新区书院镇征地拆迁公告!涉及路南村、棉场村

作者:https://www.bjzaiming.com/ 发布日期:2023-09-02浏览量:4338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浦)征地告〔2023〕第6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6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59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浦东新区书院镇 东至用地边界,南至临港大道,西至用地边界,北至东大公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书院镇1134.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9.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984.30平方米。

2、浦东新区书院镇路南村四组9485.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730.7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754.80平方米。

3、浦东新区书院镇棉场村十八组16981.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499.50平方米、建设用地5643.80平方米、未利用地2838.00平方米。

4、浦东新区书院镇棉场村十九组8129.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821.70平方米、建设用地2253.00平方米、未利用地1055.10平方米。

5、浦东新区书院镇棉场村十六组10243.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652.70平方米、建设用地2005.10平方米、未利用地585.60平方米。

6、浦东新区书院镇棉场村(原棉场村四组)1239.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27.7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12.0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7213.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982.10平方米、建设用地9901.90平方米、未利用地6329.8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浦东新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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