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3〕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12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1363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四类住宅组团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奉贤区海湾旅游区 东至白河,南至园区一路,西至海蛟路,北至规划新沪杭公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海湾旅游区新港村村民委员会35043.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4878.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65.4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5043.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4878.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65.4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