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3〕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1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27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奉贤区柘林镇 东至楚华路,南至01-07地块,西至01-06地块,北至01-01地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三桥村永新3组21302.00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758.7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43.30平方米
2、三桥村永新4组28570.20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7259.2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311.0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9872.20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8017.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854.3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