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松)征地告〔2023〕第5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8月3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84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松江南站大型居住社区盐仓路(玉朝路-玉阳大道)道路新建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松江区永丰街道 项目位于松江区松江新城SJC1-0017单元内,南起玉朝路、北至玉阳大道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松江区永丰街道原中桥村姚家村民小组3.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3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3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松江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